重要訊息 Important News
  114年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即日起至6月20日止受理收件(5/16 代為公告) 2025/05/16

一、依據110年4月15日高市運綜字第11030449700號函頒修正 「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辦理。

二、為慶祝國民體育日,表揚本市傑出選手、績優教練、優秀 裁判及熱心推展體育活動,卓有貢獻之個人或團體,特規 劃辦理本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活動。表揚類別包括「傑出 選手獎」、「績優教練獎」、「優秀裁判獎」、「績優體 育團體獎」、「熱心體育獎」、「卓越貢獻獎」及「終身 成就獎」等7項,表揚名額及條件詳前揭表揚要點。其中 「傑出選手獎」及「績優教練獎」具體事蹟發生期間自推 薦受理日起回溯計至二年;曾獲表揚之事蹟,不得重複列 舉提報參加相同獎項。

三、本(114)年受理申請至114年6月20日止,請填妥「體育有功人員推薦表」(如附件,或至本局官網https://sports.kcg.gov.tw/下載電子檔)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免備文逕 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81300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以郵戳為憑), 另請於線上表單填寫推薦資料,表單連結:https://www. surveycake.com/s/x0r7p。未上傳照片、證明資料不齊或 逾期送件者恕不受理。

四、體育有功人員獲選名單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於本局網站, 並以公文函知獲選人參加預定114年9月上旬辦理之表揚典禮。

 

洽詢專線: (07)5813680#504 黃小姐

※參考資訊
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

  • 為慶祝國民體育日,藉表揚本市傑出選手、績優教練、優秀裁判及熱心推展體育活動具有特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以提升運動水準,增進體育界之榮耀,彰顯體育人之尊榮,特訂定本要點。
  • 推薦單位

(一) 本府教育局
(二) 本府運動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 本市體育總會
(四) 本市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
(五) 本市各區體育會
(六) 本市各級學校
(七) 本市體育記者
(八) 經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列冊之全國單項運動協會

  • 表揚類別及名額

(一) 傑出選手獎:二十名為原則,並得從中選出年度最佳男女選手各一名。
(二) 績優教練獎:二十名為原則。
(三) 優秀裁判獎:六名為原則。
(四) 績優體育團體獎:三名為原則。
(五) 熱心體育獎:三名為原則。
(六) 卓越貢獻獎:三名為原則。
(七) 終身成就獎:一名為原則。

  • 表揚條件

(一) 傑出選手獎: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並提出入選或獲獎證明文件,且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

  1. 入選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2. 參加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青年運動會、國際或亞洲單項總會主辦錦標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際性比賽榮獲佳績。
  3.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舉辦之甲級聯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內重大競賽獲前二名或破該項比賽紀錄,或教育部舉辦之乙級聯賽獲第一名。

(二) 績優教練獎:須提出具有教練、指導團隊(或學生)之證明文件(秩序冊或獲獎證明),且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

  1. 指導本市體育團體或選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比賽或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舉辦之甲、乙級聯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內重大競賽,獲得前款成績。
  2. 設籍本市,並獲聘擔任國家代表隊教練。

(三) 優秀裁判獎:設籍本市,且長期參與國際、全國或本市體育競賽裁判工作,公正無私深獲好評者。
(四) 績優體育團體獎:本市各級學校、體育會及所屬各單項委員會或相關體育團體具有下列績優條件之一者:

  1. 積極培訓本市選手、辦理體育行政成效卓著。
  2. 經營體育團體或隊社績效優良,頗受各界肯定。

(五) 熱心體育獎:熱心參與本市體育活動績效卓著或贊助本市體育活動績優之團體或個人。
(六) 卓越貢獻獎:對本市體育活動之推展有卓越貢獻者。
(七) 終身成就獎:長期致力於本市體育運動之推展,有重大貢獻,足為本市典範之運動選手、教練或個人。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獎項所定事蹟採計日期,自推薦受理日起回溯計至二年。
同一事蹟不得重複領取相同獎項。
(八) 各獎勵項目獲獎者,其評選事蹟不實、違背運動員精神或其他有損本市及國家形象,經查證屬實者,依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 推薦程序

(一) 由本局於每年活動前將相關推薦訊息公告於本局網站,並函請各推薦單位提報。
(二) 各推薦單位依本要點規定,填妥推薦表並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六月底前送本局收執。
(三) 表揚活動定於每年國民體育日慶祝活動期間,由本局或委託相關單位辦理。

  • 評選方式:
    1. 初審:由本局就推薦單位所送資料進行初核,並選出符合資格條件者,進行複審。
    2. 複審:
  1. 邀請本府人員、專家學者及本市體育總會代表組成5至7人評選小組進行評選事宜。
  2. 評選小組中任一性別人數應占小組人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3. 評選小組設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各1人,召集人由本局簡任級以上長官擔任。副召集人由局長指派之。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
  4. 評選小組成員應出席過半,始得開會;經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票數相同時,由主席裁決之。
  5. 本要點第三點各項表揚名額,得由評選小組視實際情況增減之。
  6. 評選小組成員得於會議中推薦符合資格者並提案審查。
  7. 評選小組成員與受推薦人間有利害關係或其他足以影響評選者,應主動迴避。
  • 本要點所需書表格式及審查作業文件,由本局訂之。

檔案下載

回上一頁
其他消息
2025財團法人鉅明文教基金會第九屆「鉅明盃」-競賽規程(5/29 代為公告)
2025/05/29
114-10-2025亞洲青少年桌球錦標賽機票採購案(第一次公告)
2025/05/22
114年度少年桌球排名賽-秩序冊0513增補名單(5/15 公告)
2025/05/15
114年少年桌球排名賽--公告(5/9 公告)
2025/05/09
114少年桌球排名賽-賽程時間表(5/12 更新)
2025/05/08
114年自由盃國小組團體桌球錦標賽-男生11歲決賽賽程圖(5/7 公告)
2025/05/07
114年自由盃國小組團體桌球錦標賽-女生10歲決賽賽程圖(5/6 公告)
2025/05/06
114年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第7梯次)(5/6 代為公告)
2025/05/06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01室
電話:(02)8771-1485 (02)2778-9942 傳真:(02)2778-9945
E-mail:ctta27789942@gmail.combonnie_liu33@yahoo.com.tw

參觀人數:11927332
Copyright © 2011 Chinese Taipei Table Tennis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 展昭國際 設計託管